2016/04/29

FJHR2016030-1《福清市志1989-2005》書籍出版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招標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委托將對下列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
1、招標文書編號:FJHR2016030-1  (批復號:2016融財購計[025-1]號)
2、招標項目內容:《福清市志1989-2005》書籍出版招標項目
合同包
項目名稱
用途
數(shù)量
主要技術規(guī)格及要求
采購單位
聯(lián)系方式
地址
1
《福清市志1989-2005》書籍出版招標項目
出版
3000冊
精裝,16開本,封面布面精裝;正文120萬字(版面約150萬字),70克金東象牙白紙,單色印刷;彩頁約64碼,157克銅版紙,四色印刷等,具體詳見第三章<招標內容及要求>
福清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嚴女士13305008762
福清市
3、最高限價:本項目采購人預算價人民幣250,000元為最高限價;
4、招標文件購買:
4.1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6日北京時間每日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時間,下同);
4.2發(fā)售招標文件地點:福州市鼓樓區(qū)梅峰支路95號公寓四號樓二層211室福建省宏瑞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4.3招標文件售價:紙質招標文件售價50元人民幣,電子版招標文件售價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50元人民幣特快專遞費。
4.4通過電子郵件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須按公告提供的開戶名、開戶行、賬號及本公告第4.3條的要求,電匯或轉賬相應的金額到本公司賬戶,同時將電匯或轉賬底單復印件及貴公司所要購買招標文件的項目名稱、招標文件編號、公司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手機、傳真、電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寫清楚并加蓋公章送至(或傳真)本公司。
4.5潛在投標人在采購文件購買登記表所填寫的信息須為真實、準確、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誤導性。潛在投標人已詳細審查全部招標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話)和有關附件,將自行承擔因對全部招標文件理解不正確或誤解而產生的相應后果。
5.本項目聯(lián)系人:王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91-83701177                          傳真:0591-88028777
公司網址:Http://m.xd720.com          E-mail:fjhongrui@sina.com
6.投標人資格要求:
(1)凡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有能力提供招標貨物及服務的代理商或服務商;(投標供應商須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副本等復印件,或提供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投標人須提供財務狀況報告相關材料;
(3)投標人須提供依法繳納稅收相關材料;
(4)投標人須提供社會保障資金相關材料;
(5)投標人須提供參加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所規(guī)定的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投標人須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相關證明材料;
(7)根據(jù)閩檢發(fā)[2014]7號文規(guī)定,投標人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由投標人住所地或業(yè)務發(fā)生地檢察院出具),證明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對于未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或者查詢結果有行賄犯罪記錄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拒絕(原件須膠裝在投標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復印件);
(8)投標人所投的出版物服務商須具備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出版物出版許可證”和“印刷經營許可證(證書須在有效期內,須提供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9)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注:以上條款格式及釋義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
7、投標截止時間
投標文件應于2016年5月19日14:3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樓區(qū)梅峰支路95號梅峰苑公寓四號樓二層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開標廳,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并將其原封不動地退回投標人。
8、開標時間、地點
8.1開標時間:2016年5月19日14:30;
8.2開標地點:福州市鼓樓區(qū)梅峰支路95號梅峰苑公寓四號樓二層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開標廳。
9、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
9.1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
9.2供應商提出的詢問或者質疑超出采購人對采購代理機構委托授權范圍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告知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
9.3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當配合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答復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10、質疑期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一)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采購文件之日;
(二)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結束之日;
(三)對中標結果提出質疑的,為中標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11、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與本次招標有關的公告信息同時在以下媒介發(fā)布,請投標人關注。
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購網(http://cz.fjzfcg.gov.cn)
福州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fzzfcg.gov.cn/)
福清市政府采購網(http://fqcgb.fzzfcg.gov.cn)
12、投標保證金繳交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楊橋支行
開戶名稱:福建省宏瑞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35001877607052505105
福建省宏瑞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